一、报名条件:
1、德国教育机构在职汉语教师,具有1年或以上汉语教学经历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3、5年内未参加过本项目
4、热爱汉语教学,有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意愿
二、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陆网上“来华培训系统”填写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申请材料。网址:http://training.ecnu.edu.cn/hanbanmanage/
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也可在该网页下载。
三、申请截止日期:2010年4月30日
四、研修院校、时间和课程:
请参阅国家汉办网页,网址:www.hanban.org -汉语教师-外国汉语教师来华研修项目。
教师可在网上选择合适的时间和院校,录取时由汉办根据个人意愿和开班情况进行调配。
五、研修费用
国家汉办将为学员提供在华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资助,国际旅费自理。住宿标准为双人标准间,若学员因故需要高于此标准的住宿,须自行承担差额费用;住宿起止日为研修报到日至结业日,其余时间的住宿由学员自己解决。
六、咨询联系人
Frau PAN, Mengqiu
Bildungsabteilung, Chinesische Botschaft
Dresdener Str. 44
10179 Berlin
Tel: 030-2462 9310
Fax: 030-2462 9325
Email: panmengqi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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