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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办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

发布日期:2014-08-06  浏览数:796  信息来源:
 

申办孔子学院:

1. 认真阅读《孔子学院章程》、《孔子学院中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协议(草案模版)》等相关文件。

2. 了解孔子学院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等。 审查自身是否具备申办孔子学院的条件: (1)申办机构所在地有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的需求;

(2)有符合办学需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

(3)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3. 准备申请材料:

(1)机构负责人签发的申请函;

(2)申办计划书。

    内容需包括:

(a)申办机构简介;

(b)用于孔子学院的教学场所、设施和设备;

(c)市场需求预测、管理机制及运营计划;

(d)经费筹措及管理;

(e)孔子学院总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请附汉语文本。 注:申办机构可自行联系中方合作院校,并在申办计划书中说明。 将申请材料提交孔子学院总部,也可提交给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文化处(组)。

            注:如申办机构未自行联系中方合作院校,可委托总部推荐。

4. 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方式包括:文件资料审查、当面听取报告和实地考察等。

5. 总部向申办机构出具“同意设立孔子学院的函”。

双方商签《关于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协议》。

6. 申办机构与中方合作院校商签《执行协议》。

 

申办孔子课堂

中方学校应具备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国际交流经验和较好的外事接待条件;

(二) 能派出一定数量的合格汉语教师或志愿者;

(三) 一般应位于地、市级以上城市。

参阅《孔子学院章程》,了解孔子课堂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等。

考察拟合作的外方申办机构是否具备申办孔子(课堂)的条件:

(一)该国政府认定办学资质的教育机构;

(二)当地和在校学生有学习中国语言和文化的需求;

(三)能为孔子课堂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

协助外方申办机构准备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办机构负责人签发的申请函(中外文);

(二)申办计划书(中外文),内容需包括:

1、申办机构简介;

2、拟开展的汉语教学和文化推广项目;

3、用于孔子课堂的教学场所、设施和设备;

4、管理机制;

5、经费筹措及管理等。

       中方学校经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报送关于申请承办孔子课堂的请示。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审核中方学校申办资质,汇总中外方提交的申办材料,报总部审批。

      总部审核,并经征求驻外使领馆同意后,与外方签署《关于合作建设孔子课堂的协议》。

       中外学校商签《关于合作建设孔子课堂的执行协议》。

       中方学校与外方合作制定运营计划、项目预决算,并派遣教师或志愿者,督促、协助外方及时挂牌、启动运营。


驻德使馆教育处

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Abteilung für Bildungswesen der Botschaft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