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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介绍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数:18062  信息来源:教育部
 

一、背景

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国家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

 2011计划源于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于20114月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他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

当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知识创新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我国目前的现状一方面在于创新能力不足既是我国教育、科技与世界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另一方面,高校拥有天然的多学科优势、丰富的人才资源以及多功能特性,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为此,通过2011计划,中国将依托高校的优势学科群,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等建立深度合作,形成协同创新的有机整体,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

为此,2011计划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来实施,关键原则包括:1、瞄准科学前沿和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2、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3、推动机制体制改革,4、大力推动协同创新。

二、实施模式

2011计划得主要载体是协同创新中心。创新中心通过对各种创新资源的聚集和整合,旨在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通过人事、管理、研究等机制的改革,突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壁垒,促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

具体模式上,由高校牵头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参与。按照需求不同,创新中心分为四种模式,分别是:

1、以自然科学为主体,面向科学前沿的协同创新中心

2、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

3、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面向行业产业的协同创新中心

4、以地方政府为主导,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

三、入选模式

2011计划的项目领导构架为:

1、中国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

2、自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国际的知名专家组成“2011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计划实施规划、评审和监督。

3、聘请国际知名的科学家,开展第三方评审独立评审

评审方式为:

1、按照学科重点领域,由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立培育基地;

2、培育组建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教育部、财政部每年组织申报,在专家评审通过后,认定“2011协同创新中心”。

3、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期为4年,运行满4年后由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入选高校和中心介绍

至今2011计划已经组织了两期评审。

2012年第一期认定14个协同创新中心,北大、清华、北航、哈工大、中科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入围,涵盖专业包括量子物理、生物治疗等前沿科学,也包括宇航科技、轨道交通安全等行业存在需求的领域。

2014年第二期评审结果731正式发布,22个协同创新中心入围,高校包括: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涉及专业领域包括:智能新能源汽车、人工微结构科学、高性能计算机、重大装备制造、先进核能技术等。

五、2011计划特点

2011计划不同于现有的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平台,具有:动态、多元、融合、持续等特点。动态:基地以任务和需求为导向,研究方向动态调整;多元:多种参与方,人员自由流动;融合:积极吸纳社会多方参与;持续:目的是推动持续的创新机制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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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_.pdf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_.pdf
驻德使馆教育处

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Abteilung für Bildungswesen der Botschaft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