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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均大幅缩小

发布日期:2022-07-20  浏览数:291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6月21日讯(记者 高毅哲 林焕新)今天,教育部举行第五场“教育这十年”“1+1”系列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2012—2021年,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仅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这10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办好义务教育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先后印发,并从布局规划、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完善义务教育政策保障体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优先保障义务教育,2012—2021年,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从1.17万亿元增加到2.29万亿元,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始终保持在50%以上。

  这10年,教育部认真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比对和精准摸排,挂牌督战重点地区,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确保辍学学生找得到、劝得回、留得住。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指出,为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落实义务教育责任,国家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制度,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2013年启动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到2020年底,全国有2809个县通过国家督导认定,占当时全国总县数的96.8%。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克服疫情影响,持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先后对广西、西藏等6个省份的94个县进行了国家督导验收。到2021年底,全国2895个县级行政单位均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

  “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差距。”田祖荫表示,2021年,国家监测复查结果显示,全国近3000个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总的看,全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均大幅缩小。

  “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上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稳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同时对各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监测复查,持续传导压力,强化政府责任,确保均衡发展水平不滑坡。”田祖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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