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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3  浏览数:3214  信息来源: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遴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审核推荐,驻德使馆教育处不受理此类申请。

二、申及录取时间

1.项目申报时间从20233月10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北京时间项目选派办法请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栏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9FyBl6JDFLTe=1677061002603#/login?redirect=%2Fhome)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信息平台使用说明请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2.项目录取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申请可登录信息平台查阅

3.项目选派办法请查阅国家留学网高水平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艺术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

4.合作奖学金项目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项目检索”专栏http://bg.csc.edu.cn)。在“留学国别”栏输入德国”,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高校合作奖学金项目,并按相关合作高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获得提名资格。

三、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人员申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申请应按照相关项目要求提交材料确保材料真实3月10日至31日期间,申请如需修改补充申请信息材料,可在信息平台自行操作。

3.因新冠病毒流行原因滞留在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2023年仍视同正在国外留学的人员,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相关项目。已完成学业且已回国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单位申报。

4.申请人无需寄送书面材料。

四、相关问题解答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如关于项目申报问题,可查阅2023年高水平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4)或艺术类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44),也可与教育或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1.驻德国使馆教育

王林,0049(0)3027588590,22@de-moe.org

2.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

高水平项目:yjs@csc.edu.cn艺术类项目:yishu@csc.edu.cn;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联系方式请查阅“出国留学项目检索专栏;信息平台使用咨询xxzy@csc.edu.cn


驻德使馆教育处

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Abteilung für Bildungswesen der Botschaft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